各有关校外教学点、各位学生: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 41 号)、《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教职成〔2022〕2号)及我校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相关要求,学生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,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未毕业的,学校可按规定予以退学处理。
我校164名成教学生已超过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。经学校研究决定,拟对附件名单内学生作自动退学处理,现将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: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4月29日,共3个工作日。公示期结束后,学院将对学籍超期的学生按退学处理。
公示期内,如对上述处理意见有异议,学生本人可持有效身份证件,向我校继续教育学院提交书面陈述、申辩及相关证明材料。逾期未提出异议的,视为无异议,学校将按规定正式作出退学处理决定,注销学籍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。
特此通知。
联系电话:61879423
办公地址: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大学(两江新区校区)
办公楼112办公室
附件: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6年成教学籍清退名单
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
2026年4月27日